新聞項目: : 基本薪資調整
(分區: 綜合的)
發表於 veco
Friday 31 December 2010 - 15:46:20

為自2011年1月1日起臺灣基本薪資調高為每月新臺幣17,880元,敬請仲介業者以及僱主自2011年1 月1日起經越南辦事處審核申請引進越南營造業及養護機構類勞工的動契約書、授權書、需求書及與國外仲介公司簽訂的勞動供應契約等文件中的以下內容務必調整:

1. 基本薪資:不低於新臺幣17.880元/月

2. 勞工應支付之健康保險費為新臺幣244元/月(包括家庭類勞工)

3. 勞工應支付之勞工保險費為新臺幣250元/月

4. 未休日之工資額不得低於新臺幣596元/日

5. 所得稅:每月薪資給付所得超過基本工資之1.5倍等于 新 臺幣26,820元 (請下載勞工契約最新范本~包括家庭類的勞動契約).

駐臺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
勞工管理組



該新聞項目來自於 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組
( http://www.vecolabor.org.tw/vecotw/news.php?extend.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