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項目: : 主 旨﹕ 調整基本薪資、勞工保險費及健保費,並自2018年01月0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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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12 March 2018 - 11:42:24

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管理組 公告

發文日期﹕公元2017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第387/VPDB-LD號                
附件﹕ 

主 旨﹕ 調整基本薪資、勞工保險費及健保費,並自2018年01月01日生效。

依據: 臺灣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2017年8月18日決議書及臺灣相關法令新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
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臺灣基本薪資調整為每個月新臺幣22,000 元,請仲介業者及僱主自2018年01 月01日起經我處審核申請引進我國產業、營造業、境內漁工業及養護機構類勞工之勞動契約書、授權書、需求書及與國外仲介公司簽訂的勞動供應契約(互貿合約)等文件中之以下內容務必調整。

(一) 基本薪資: 不低於新臺幣22,000元/一個月
(二) 勞工應支付之健康保險費為新臺幣 310元/一個月(包括家庭看護工)
(三) 勞工應支付之勞工保險費為新臺幣 418元/一個月

二、 雙語人員及廚師之勞動契約書表H3/HDLD-NM第六條1項及第2項以基本薪資新臺幣25,000元/月計算之全民健康保險費為新臺幣355元/月及勞工保險費為新臺幣 479元/一個月。

特此公告!




該新聞項目來自於 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組
( http://www.vecolabor.org.tw/vecotw/news.php?extend.50 )